新“娱乐场幸运博彩信贷法律制度”

法律资讯 | 23 四月 2024

重点:

  1. 博彩信贷属娱乐场承批公司专属权
  2. 仅允许博彩中介人担任信贷代理人
  3. 增加承批公司作为贷款人的义务
  4. 新监察及制裁制度
  5. 新法将于 2024年8月1日生效
新“娱乐场幸运博彩信贷法律制度”
导言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立法会”)一致通过了一项新法律,即第7/2024号法律,该法律对澳门娱乐场幸运博彩信贷业务作出规范。新法废止并完全取代约二十年前颁布的旧法(第 5/2004 号法律)。新法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报》上公布并将于2024 年 8 月 1 日生效。先于新法前的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提交给立法会的法案最终文本,与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提交的最初文本相比,加入了一些实质性的修改。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在2024年4月5日发出的意见书中解释了修改的理据。

 

娱乐场承批公司法定专属权

新法引入的最有力的修改(此并未被该法案的最初文本纳入考虑)包括限制澳门娱乐场承批公司提供博彩信贷的能力。根据第5/2004号法律,博彩中介人可以自己名义向博彩者提供博彩信贷,但必须透过专门为此目的而与承批公司订定的合同取得许可(委托合同)。 新法取消了这一特权,这被认为是对博彩中介人的又一次严重打击。据说,此一立法取向是为了实现博彩业健康及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因此,博彩信贷的提供将依法保留给娱乐场承批公司。

 

娱乐场博彩信贷的定义

此一取向影响了博彩信贷的定义,该定义现明确提及承批公司,但其他内容实质上保持不变:向第三方(借贷人)移转幸运博彩所用筹码的拥有权,但无实时支付现款作为移转的对价。就该定义而言,符合现款支付条件的不同支付方式列表保持不变。

 

博彩中介人作为信贷代理人

根据新法,博彩中介人唯一角色仅限于在娱乐场承批公司的信贷业务活动中充当后者的代表或代理人。这意味着,只要与(独家)经营娱乐场的承批公司订立书面合同,博彩中介人将可以继续代表该娱乐场承批公司向博彩者提供博彩信贷。在此制度下,信贷关系仅在作为贷款人的承批公司和作为借贷人的博彩者之间建立,博彩中介人作为娱乐场经营者的代理人或代办商作出行为。

 

《澳门民法典》和《澳门商法典》分别对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以及委托人与代办商之间的合同关系作出了明确定义及规定,并界定及规范了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举例而言,根据《澳门商法典》,代办商合同的当事人可约定代办商代表委托人收取债款,及/或代办商将担保偿还因其代表委托人订定的合同而产生的债款。代办商有权从其代表委托人订定的合同中收取佣金,并可在代办商合同终止后就其为委托人招揽的客户要求赔偿。  

 

作为信贷代理人,博彩中介人可能会获得佣金或其他形式的报酬,这种报酬可能与根据博彩中介合同收取的佣金有所不同,包括在其计算基础方面,该佣金不是对提供给博彩者的金额而征收,而是对其净转码额总额而征收。

 

这些代理合同所须遵守的一系列强制性形式手续 — 及根据第5/2004号法律,这些手续也适用于现已失效的委托合同 — 在新法下基本保持不变。最重要的是,这套形式手续包括要求合同模板及其补充文件须经经济财政司司长(“司长”)核准,以及承批公司须在至少 15 日的提前通知期内将可能终止有关合同的事宜通知博彩监察协调局(“博监局”)。

 

承批公司作为贷款人的义务

除须以谨慎及规范的方式开展业务的一般义务外,新法还加强了娱乐场承批公司作为博彩信贷贷款人的义务。这些义务包括:

 

  1. 设立管控信贷风险制度。
  2. 建立清晰的信贷活动记录系统及一套保护数据安全的措施。
  3. 设立一个更有效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4. 制定信贷标准作业程序。

 

承批公司在制定和实施这些制度、措施和程序时将享有相对的灵活性。虽然大多数经营者现有的内部程序已经符合新的要求,但在数据保护措施或客户投诉处理等方面,可能需要采用新的程序或优化现有程序。与此同时,承批公司尚需确保博彩中介人在作为信贷代理人行为时配合及遵守有关义务。

 

有关(适用于承批公司的所有雇员及代理人)保密义务的规定以及其允许的例外情况基本保持不变。

 

监督

新法赋予司长在其监察权力内两项新的特权:(1)在违反或侵犯法律的情况下,作为临时性的预防或保全措施,可中止承批公司提供信贷或为该提供设定条件,或中止博彩中介人的信贷代理特权,或为该特权设定条件;以及(2)基于重大公共利益的原因,无论是否违反或侵犯法律,可直接撤回或终止任何承批公司提供信贷的权利。至于什么是重大公共利益,则没有具体说明。

 

新制裁制度

新法加入了一个全新的章节,专门用以设立制裁制度以便对提供博彩信贷方面的违规行为进行科罚。这符合透过加重现有制裁或实施新制裁来升级澳门博彩业法律制度的大趋势,也可见于根据第7/2022号法律修改的《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单独颁布的第16/2022号法律或目前正在立法会讨论中的《打击非法赌博犯罪法》的法案中。

刑事犯罪

根据新法被新定性为刑事犯罪的行为包括:不配合博监局的监察或调查(普通违令罪),以及不遵守司长中止承批公司从事信贷业务或为其从事信贷业务设定条件,或中止博彩中介人作出代理行为或为该等行为设定条件的决定(加重违令罪)。

行政违法

根据新法被新定性为行政违法的行为包括承批公司违反以下规定的行为:(1)透过第三方从事信贷业务的禁止;(2)(以贷款人的身份)将信贷转让给第三方的禁止;(3)司长中止从事信贷业务或为从事信贷业务设定条件的决定;(4)上述任何新的业务行为义务;以及(5)承批公司未遵守与博彩中介人订定和终止代理合同所需的各种手续。它们尚包括博彩中介人违反任何作出代理行为的临时性障碍(在法律上可能有不同的原因)。根据可适用罚款的严重程度,这些违法行为分为三类,罚款范围从 100,000 澳门元(下限阈值中的最低金额)到 5,000,000 澳门元(上阈值中的最高金额)不等。

不同博彩法之间的一致性

新法还增加了若干复制《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经第 7/2022 号法律修改的第 16/2001 号法律)和/或第16/2022号法律中的同等规定,是对上述专门针对犯罪和行政违法行为规定的补充。它们涉及程序方面或实体方面,以明确与之相关的责任,并有助于确保与该行业相关的不同法律之间的一致性。

 

过渡性规定

最后,于 2024 年 8 月 1 日生效的新法明确规定,在此之前实施或作出的任何行为或交易的效力仍受第5/2004号法律管辖。举例而言,这意味着博彩中介人在 2024 年 8 月 1 日之前向博彩者提供博彩信贷的行为或信贷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信贷,即使在该日期之后,仍将完全有效且可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