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勞動關係法》(第7/2008號法律)已第9/2026號法律修訂,並於 2026年7月27日於澳門公報公佈。
以下為概要的修改內容:
法定產假已由原來的70天延長至90天,其中30天員工可選擇在分娩前或分娩後使用;另外60天須在分娩後立即享用。新產假規定自2026年7月28日起生效實施。
現行法定最低年假為固定6天,《勞動關係法》經修訂後年假改為“進階式制度”,即最低年假為6天,每兩年服務期最低年假增加1天,最高上限為12天。
另外,為了方便計算年假,經修訂之《勞動關係法》允許雇主與員工達成協議,讓員工在入職第一年即可享用年假(而無需等到下一自然年度)。年假日數將根據每個月的服務時間按比例累積計算。
《勞動關係法》有關「進階年假」的新規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
如有疑問,請隨時聯絡勞動團隊合夥人郭逸熙大律師 (Helena K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