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26号法律《黄金及铂金货品的出售制度》于2026年3月19日获澳门立法会通过,并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生效。
该新法废止并取代了第1/2003号法律《黄金商业化法律》,并将法律适用范围大,规范了黄金货品、铂金货品及表面经过处理的货品(包括包金货品和镀金物品)的出售和展示。此外,新法将足金货品的纯度标准从不低于千分之九百九十提高到不低于千分之九十九。
新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明确标注要求和增加执法力度,同时对销售业界施加更高的合规标准。
新法变更了原有的监管框架,主要变更如下:
(一) 扩大适用范围
被废止的第1/2003号法律主要针对黄金货品。第4/2026号法律大幅扩大了适用范围,涵盖:
该法律适用于以任何方式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内进行上述货品的出售或展示,但拍卖行的行为除外。
(二) 符合邻近地区标准和严格标注要求
此外,为了完全符合邻近地区的黄金销售行业惯例,法律引入了黄金和铂金制品的明确标准化纯度分类。标有“足金”或中文“足金”的纯金货品,纯度不得低于千分之九百九十九。
此外,表面经过处理的货品在展示出售时必须与黄金和铂金货品明确区分,并作出明确标注。
(三) 发票和记录保存的新要求
零售商现须遵守更详尽的发票要求,且必须保存发票或电子档案至少五年,以便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简称“经科局”)随时查阅。
(四) 提高行政处罚
新法大幅提高了行政处罚的金额,违法者可被科澳门币5000至8000元罚款,且对累犯者引入加重罚款。此外,董事和零售商代表人可能因此类违规行为承担連帶责任。
经科局也有权对可予以补正的违规行为作出劝诫和给予补正有关行为的期限。
鉴于新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及其具体要求,零售商应提前做好准备。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该新法有望提升透明度和消费者信心,支持澳门零售市场的健康发展,但同时也对零售商施加了更高的合规要求,使其面临更高的执法和监管风险。
提前做好准备,以确保2027年1月1日前顺利过渡并降低监管和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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