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讯 | 时事评论《澳门投资基金法: 经济多元化的结构性进展》

出版物 | 23 十月 2025
《澳门投资基金法》(第11/2025号法律)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标志着特区金融监管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新法取代了1999年的旧有框架,为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及监管引入了全面的法律基础,体现了澳门特区有意推动金融业现代化及支持经济多元化政策取向的重大转变。
商讯 | 时事评论《澳门投资基金法: 经济多元化的结构性进展》

该法律涵盖多种基金组织形式,包括契约型、公司型(包括可变资本公司)、合伙型等,并引入伞型基金、主基金一子基金架构及基金中的基金等机制。同时,法律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服务提供商设立了管治责任,强化了投资者保障与营运透明度。这些改革使澳门与国际标准接轨,为建立具公信力的基金市场奠定基础。

从经济政策角度而言,投资基金是资本汇集及高效配置的重要工具,有助于将储蓄汇集并投放至具生产力的行业,从而支持创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长远经济增长。在澳门经济多元化战略的框架下,完善的基金市场可成为关键推动力。
目前,澳门经济仍高度依赖博彩及旅游业,这些行业虽然极为成功,但本质上具有周期性且易受外部冲击影响。中央及特区政府多次强调此种依赖性所带来的风险,并积极推动多元化。然而,过去多数多元化责任实际上落在博彩承批公司肩上,而其较有成效的领域仍以其专业优势及主营业务协同为主,例如娱乐、会展及体育活动。

一个充满活力的基金生态系统有助于推动资本流向其他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并吸引战略性投资进入特区政策重点领域。

此外,澳门蕴藏着尚未充分利用的资本池。公帑储备、退休金资产及家族财富大多配置于被动型工具或离岸架构。建立一个具公信力及完善监管的基金体系,有助于促进本地资本运用,提升风险分散效果,并支持区域投资项目––特别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

然而,要真正实现此潜力,基金法须配合相应的政策措施,当中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税务待遇尤为关键。

尽管法规未明确规范基金税务,但澳门近期税务法例的修订意味着,特定基金架构在澳门可能无须就境外所得缴纳利得税,而在澳门境内取得的利润则仍需缴税。国际经验显示,全面税务中立或优惠政策对基金落户及资本配置决策至关重要。
拥有成功基金的基金生态系统的司法管辖区,通常具备明确且具竞争力的税务架构。以开曼群岛为例–一该地拥有3万支基金(约占全球注册基金总数的25%),其成功关键在于全面税务中立性:基金实体与投资者均无须征收所得税、资本利得税或预扣税。欲探寻蓬勃发展的基金市场实例,邻近地区便是最佳例证。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2024年的调查,香港基金业管理资产规模达1.64万亿港元的繁荣产业,使其跃居亚洲首位、全球第六,得益于政府近年有效推动政策。

香港基金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政策包括「统一基金豁免」,该政策豁免特定合资格基金就指定投资项目缴纳利得税;以及附带权益税务优惠,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经理及相关员工可就绩效收入获豁免税务。此外,政府亦设有资助计划,透过补贴本地专业人士服务所产生部分开支,支持开放式基金公司的成立与营运。「基金互认」安排则让合资格公募基金可于香港及内地双向销售,显著扩大投资者基础。

澳门毋须完全复制上述措施,但可结合现有税制特点及具针对性的政策,设计一套全面的税务及优惠制度,从而提升作为基金注册地的竞争力。相关措施应包括:

  • 对基金实体全面豁免利得税
  • 对投资者分派收益免征预扣税
  • 对基金管理人提供优惠待遇,尤其是初期年度
  • 对附带权益予以国际标准的有利待遇
  • 设立及管理基金架构时,聘用本地服务供货商可获奖励措施

此类措施并非税务套利,而是与全球标准的策略性接轨,彰显澳门致力建立具公信力及可持续发展的基金生态系统,以吸引区域发起人并动员本地资本。

「若能有效落实基金制度有望成为澳门经济多元化的基石,释放本地资本、支持创新,并将特区定为区域战略投资平台。」

重要的是,基金市场的发展必须置于更广泛的制度战略之中。监管明确、财政竞争力及人才培育三者需汇聚,方能构建可持续的生态圈。包括:

  • 透过培训本地人才及引进合资格专业人士,提升基金行政管理、合规及资产管理方面的本地能力。
  • 促进澳门基金的分销,尤其是在大中华地区。
  • 推动投资流向至重点行业及地区,特别是内地高质量经济体、横琴及葡语国家。
  • 推广金融知识普及和投资者教育,以支持零售投资者的参与。

特区的政策机构––特别是澳门金融管理局及澳门财政局––将在塑造此环境中发挥核心作用。与劳工事务局等其他经济部门的协调亦至关重要,以确保与「1+4」策略一致,避免监管碎片化。
与此同时,澳门亦应考虑设立战略性投资平台以巩固基金市场。此类平台可将公共资本投放入优先发展领域,亦能与私营投资者共同投资,并向机构投资者提供市场信号。此举亦将建立机制,使资本配置与长期政策目标保持一致。

最终,澳门基金市场的成败不仅取决于法律架构,更有赖于整体政策生态。《投资基金法》是必要的第一步,下一阶段需在财政、监管及制度层面协同推进,方能充分释放其潜力。

若能有效落实,基金制度有望成为澳门经济多元化的基石,释放本地资本、支持创新发展,并使特区跻身区域战略投资平台之列。如此一来,澳门不仅可减少对旅游业的依赖,更能奠定以长远投资回报为核心的韧性包容型经济模式。机遇近在眼前,现在正是将愿景化为现实的时刻。

本文原刊于《商讯》。